脫硫脫硝添加劑
————適用于燃煤排放超出國家標準的企業。
隨著我國工業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的SO2排放量已居世界第一位,而燃煤企業也是煙塵和SO2的排放大戶。2014年7月1日起, 我國實施了世界上最嚴格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特別在重點區域,排放標準更低,煙塵為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100毫克/立方米。故我國2012年之前建成的火電廠,都將執行新版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目前用于一般工業鍋爐的脫硫技術有以下幾種:
1、燃燒前脫硫。存在的問題是脫硫效果差,成本高,難以大面積推廣。
2、煙氣脫硫。主要是采用煙氣脫硫裝置(FGD)。存在問題是耗資巨大、運行成本高(占電廠總投資的10-20%),產生二次污染。采用濕式石灰石/石膏法工藝和設備進行煙氣脫硫,每處理一噸SO2,要產生2噸硫石膏和0.7噸CO2。專家認為硫石膏這一副產品無法得到有效利用,是一種危害嚴重的污染源,會嚴重影響植物的生長和威脅人類的生存。而CO2污染的嚴重性是眾所周知的。
3、固硫脫硫技術。未能解決900℃以上高溫區固硫又重新釋放的技術難題,脫硫率較低,效果不佳。
專利產品“脫硫脫硝添加劑”的產品優勢:
1、當燃煤燃燒后的煙氣進入吸收反應器(或噴淋塔、鼓泡塔、填料塔)時,與專利產品“脫硫脫硝添加劑”充分接觸,煙氣中的NOX,SO2被吸收后凈化排放,達到同時脫硫脫硝一體化。
2、結構簡單,操作方便,不需要改變現有燃煤工藝和設備。采用本產品工藝處理煙氣時,可同時達到脫硫脫硝率95%以上,脫硝率93%以上。
3、如企業現有脫硫裝置,即可通用,提高了現有裝置的利用率,解決現有脫硫裝置中脫硫脫硝效率不高,成本高的難題。
4、本專利產品無毒,對設備沒有腐蝕性, 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產品組合(節煤8%以上,脫硫95%以上,脫硝93%以上)
“節煤增效添加劑”和“脫硫脫硝添加劑”是具有高科技環保專利產品組合,它是目前國內外唯一同時分別對節煤、脫硫、脫硝、清焦四大功能于一體的添加劑組合。本發明的添加劑是屬于煤化工、熱工、化學、物理、傳質理論、吸附、離子交換等綜合性復合加成技術應用領域,更具體地說是涉及到化肥、火電、鋼鐵、水泥等大中小型各種燃煤窯爐和鍋爐的一種節能增效、脫硫、脫硝、清焦的添加劑。
u 產品組合性能特點:
1、國內外獨創的分別對燃煤固態和強氧化劑煙氣濕法同時添加添加劑的復合式技術。
2、本產品組合采用納米技術和多種成份的加成復合技術,讓燃煤在爐內燃燒階段,通過物理、化學、傳質、吸附、離子交換,能使燃煤在爐內更加充分燃燒及帶來新生能源。
3、在節煤的同時,又能對燃燒產生的煙氣達到同時脫硫脫硝的作用,解決了煙氣中的NOX提高氧化度這一難點。
4、為解決燃煤在900℃以上高溫區對SO2又重新釋放造成二次污染排放的難點,本產品組合成份中具有高溫燃燒中形成催化復分解反應,進而達到反復固硫的功能。
u 產品使用范圍:
燃煤企業類別 |
添加劑類別 |
效果 |
備注 |
無脫硫裝置 |
應用本產品組合:“節煤增效添加劑”和“脫硫脫硝添加劑” |
脫硫率95%以上,脫硝率達93%以上,節煤率折標準煤7%以上,有清焦功能。 |
1、可根據燃煤含硫量多少及脫硫率需求進行調配添加劑。 2、高硫煤≥6%脫硫效果更顯著。 3、可實現劣煤優用 |
濕法脫硫裝置 |
應用本產品組合:“節煤增效添加劑”和“脫硫脫硝添加劑” |
提高脫硫,脫硝效率,節煤率折標準煤7%以上,無需脫硫設備擴容改造,完成能達到新政策排放指標。 |
u 與國內同類產品指標相比:
發專利產品組合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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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同行或同類產品功效 |
1、一次性節能、固硫、脫硫、脫硝、清焦綜合功能性強; |
1、功能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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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脫硫效率≥95%,脫硝效率≥93% |
2、脫硫效率≤90%,脫硝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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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節煤率,折標準煤達到7%以上 |
3、節煤效果≤3%(折標準煤≤1%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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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添加劑分別占原煤比例: 節煤增效添加劑:8-10‰ 脫硫脫硝添加劑:1-5‰ |
4、添加劑分別占煤比例: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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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劣煤優用,節約低硫煤(≤1%)與高硫煤(≥6%)的差價 |
5、不能實現劣煤優用,只能燃用低硫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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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全能達到新政策排放指標 |
6、不能滿足新標準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