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燃煤鍋爐節能環保提升工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關于印發“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提升燃煤鍋爐能效、減少污染物排放,制定本方案。
一、現狀和問題
我省燃煤鍋爐分布廣、規模小、能效低、污染重。目前全省燃煤鍋爐約12935臺(其中在用5686臺、停用7249臺),其中1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小鍋爐約占90%以上。
受技術裝備落后、運行管理粗放等因素影響,我省燃煤鍋爐整體能效水平較低,根據近幾年對在用工業鍋爐能效測試結果看,熱效率、排煙溫度、過量空氣系數等主要能效指標均達到TSGG0002-2010《鍋爐節能技術監督管理規程》要求的,僅占測試總數的6.86%。
燃煤鍋爐是重要污染源,目前10噸/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大多沒有配置規范有效的除塵脫硫脫硝裝置,2013年其煙塵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已分別占全省的16.7%、28.8%。
二、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 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以保障燃煤鍋爐安全經濟運行、提高能效、減少污染物排放為目標,建立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以加快推廣高效鍋爐、嚴控新建燃煤鍋爐準入、淘汰落后鍋爐、實施工程改造、提升運行水平、優化燃料結構為主要手段,強化法規標準約束,加強政策激勵,推進能力建設,構建鍋爐安全、節能與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實現安全性與經濟性的協調統一,促進節能降耗和環境保護,打造“清新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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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8年,燃煤工業鍋爐平均運行效率在2013年的基礎上提高6個百分點,推廣高效鍋爐4000蒸噸;到2017年,全面完成我省燃煤鍋爐升級改造和淘汰整治任務。其中,2014-2015年淘汰落后燃煤鍋爐3000蒸噸;2015年,各地分別累計完成轄區整治總任務的50%;2016年,各地分別累計完成轄區整治總任務的75%;2017年全面完成。
三、實施內容
?。ㄒ唬┩茝V高效鍋爐。鼓勵鍋爐潔凈煤燃燒技術、高效除塵脫硫脫硝技術和節能降耗,以及燃煤鍋爐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等技術的研發與示范。積極開發、加快推廣和應用先進適用技術。以鍋爐定型產品能效測試結果為主要依據遴選推廣產品,公告高效鍋爐型號目錄和能效參數。加強推廣信息監管和產品質量監督,確保高效鍋爐用戶得到實惠。新改擴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政府采購項目應優先選用列入高效鍋爐推廣目錄或能效等級達到1級的產品。
?。ǘ﹪栏裥陆ㄈ济哄仩t準入。嚴格實施項目能評和環評制度,把好項目立項審批關。項目使用的鍋爐能效、環保指標達不到標準的,一律不予核準或備案。加強新建、改建項目節能、環保驗收監督檢查,驗收不合格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各設區城市建成區禁止新建每小時2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集中供熱管網覆蓋的區域,禁止新建燃煤鍋爐。
?。ㄈ┘涌焯蕴浜箦仩t。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外,各設區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到2015年,基本淘汰燃煤爐窯集中區和工業園區內燃煤鍋爐,確實無法淘汰的,必須按規范建設投運除塵、脫硫和脫硝設施,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各地要根據規定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并逐步由城市建成區擴展到近郊。禁燃區內禁止企業燃用原(散)煤、蜂窩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類可燃廢物和直接燃用未經加工的生物質等高污染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過國家規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氣等燃料;禁止新建使用上述燃料的項目,已建成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2016年6月底前全部淘汰或改用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清潔能源。逐步禁止生產和使用手燒鍋爐及其他落后爐型。
妥善處理淘汰的舊鍋爐,已淘汰鍋爐要及時報廢,采取去功能化處理并注銷使用登記證,嚴格控制已淘汰鍋爐重新進入市場,防止落后鍋爐移裝到農村或偏遠地區繼續使用。
?。ㄋ模┘哟蠊澞軠p排改造力度。積極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工作。重點開展燃燒優化、低溫余熱回收、太陽能預熱,熱泵(水源、地源、污水源)技術、自動控制、主輔機優化和變頻控制,改善水質及冷凝水回收利用等方面的節能技術改造。鼓勵通過產品能效測試、系統能效診斷等工作,提高節能改造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能效不達標的在用鍋爐節能改造。限期整改能效仍達不到《鍋爐節能技術監督管理規程》的鍋爐,必須淘汰拆除。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燃煤鍋爐,應實施高效除塵、脫硫、脫硝技術改造。2015年9月底前,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達到新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要求;2016年6月底前,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達到新標準要求。
?。ㄎ澹┩七M燃料結構調整。推廣使用洗選煤,燃煤鍋爐不得直接燃用高硫高灰份的原煤。大力推行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清潔能源替代燃煤。加大天然氣供應與利用,加快海西天然氣二期管網和“西氣東輸”三線干線福建段建設,到2015年,全省天然氣供應能力達450-600萬噸,在滿足民用的基礎上,保障產業集中區天然氣供應。天然氣管網覆蓋且氣源能夠滿足的區域,應推廣使用燃氣鍋爐。新建建筑陶瓷業項目原則上使用天然氣。在供熱和燃氣管網不能覆蓋的區域,可建設大型燃煤高效鍋爐或背壓熱電機組實現區域集中供熱,或改用電、生物質成型燃料、水煤漿等清潔燃料鍋爐,或采用潔凈煤燃燒技術,改造后應達到節能環保要求。
?。┐罅ν七M集中供熱。合理布局集中熱源點、供熱管網,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除必要的調峰鍋爐外,應全部關閉拆除。
各類開發區以及化工、建陶、印染、造紙、制革、制藥等產業集聚區,應加快實施集中供熱改造或清潔能源替代。2015年底前,各類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燃煤爐窯基本完成整治;晉江、南安建陶業鞏固燃煤爐窯整治成果;閩清建陶業,福鼎、霞浦、浦城、尤溪、大田合成革集控區,長樂、石獅印染、皮革集控區,福清江陰開發區全面完成燃煤鍋爐(爐窯)整治。2016年6月底前,省級及以上開發區基本完成燃煤鍋爐整治。
石獅鴻山熱電、石獅熱電、國電南浦、國電江陰、晉江熱電、華電永安、華電漳平、神華雁石等要加快供熱設施升級改造,積極發揮能力對周邊地區實施集中供熱。
?。ㄆ撸┨嵘仩t系統運行水平。開展在用燃煤鍋爐能效普查,將鍋爐能效數據納入現有鍋爐動態監管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制定在用鍋爐長效能效和環保檢測機制,對于在用的鍋爐,應每2年開展能效和環保測試。每年開展鍋爐水處理系統運行檢驗,鍋爐水處理系統運行檢驗不合格限期整改仍達不到《鍋爐水(介)質處理檢驗規則》的鍋爐,必須強制停止使用。鼓勵企業和公共機構建立鍋爐能源管理系統,加強計量管理,開展在線節能監測和診斷。加強鍋爐安裝環節節能監管,改善鍋爐、輔機不匹配或與設計不一致的狀況。依托現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司爐工)培訓考核體系,強化鍋爐作業人員的安全、節能、環保知識培訓,切實提高運行人員操作技能。
四、保障措施
?。ㄒ唬娀ぷ髡{度。各地應組織經信、環保、質監等部門進一步開展燃煤鍋爐調查核實工作,對國家明令淘汰、節能環保測試不達標、建成區、禁燃區、近郊的燃煤鍋爐進行分類梳理,分門別類提出整治要求,合理編制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資金來源、完成時限、責任主體,并于2015年4月底前報省經信委、環保廳、質監局備案。同時,每月2日前向省經信委、環保廳、質監局報送上月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進展情況,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前報送上(半)年進展情況。
?。ǘ┘哟筚Y金投入,支持鍋爐能效環保普查、測試和監測、信息管理以及宣傳培訓等相關工作。開展基于能效測試的鍋爐改造項目節能量審核試點,推動建立統一規范的鍋爐改造節能量計算方法。對年節能量達500噸標準煤以上的4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改造項目,省級節能和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給予200元/噸標準煤獎勵。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引導企業、社會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以市場為主的長效機制實施鍋爐節能技術改造。
?。ㄈ嵭薪洕罴s束。逐步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發揮排污權交易的激勵約束作用,省級審批的集中供熱項目所需排污權,按排污權初始有償使用費價格優先從政府儲備量中獲得;鼓勵供熱企業與服務對象協商可交易排污權分成。2015年起,對所有工業燃煤鍋爐全面執收排污權初始有償使用費;對按期完成整治的,各地原則上可按2014年70%、2015年50%、2016年30%的比例的限額內予以減免。對獲得政府資金補助的,當地政府可按投資比例將形成的可交易排污權納入政府儲備。
?。ㄋ模娀C合執法監管?;诂F有的鍋爐安全動態監管平臺,研究建立安全、節能、環保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督執法機制,提升監管效能。各地要制定并公布重點監管企業名錄,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督促責任單位倒排進度、按期完成。對按規定應淘汰的,必須淘汰拆除。對應集中供熱或清潔能源替代的,必須限期改造。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必須限期治理。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處罰并責令停產整治;停產整治仍不到位的,依法關閉。積極構建公眾參與平臺,強化輿論監督,定期公開各地整治進展,對進度滯后的企業和地方,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ㄎ澹┞鋵嵐ぷ髫熑?。企業是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的實施主體,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切實履行節能環保責任,落實整治措施,完成整治任務。
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燃煤鍋爐淘汰整治工作的責任,負責劃定禁燃區,制定各年度計劃和配套政策,將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到區域、行業、單位,組織實施鍋爐整治任務,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引導企業轉型升級。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協作,聯動配合,統籌推進。經信部門負責做好高效鍋爐推廣、鍋爐節能改造工作,統籌協調天然氣供應;環保部門負責督促落實《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做好燃煤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的監管;發改部門負責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熱;質監部門依法對鍋爐進行安全監察和節能監管,基于鍋爐動態監管平臺向有關部門提供信息支持;物價部門負責排污權交易有關權費標準的核定和監管;財政部門負責籌集相關資金,管理和監督資金使用情況;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推進公共機構燃煤鍋爐節能環保改造提升。
附件:2014-2017年各地淘汰整治燃煤鍋爐任務表
2014-2017年各地淘汰整治燃煤鍋爐任務表
地區 |
2014-2015 年 |
2015 年 |
2016 年 |
2017 年 |
|
淘汰落后燃煤鍋爐總蒸噸 |
完成淘汰整治總任務 |
完成淘汰整治總任務 |
完成淘汰整治總任務 |
福州 |
430 |
50% |
75% |
100% |
龍巖 |
220 |
50% |
75% |
100% |
南平 |
290 |
50% |
75% |
100% |
莆田 |
180 |
50% |
75% |
100% |
泉州 |
700 |
50% |
75% |
100% |
三明 |
420 |
50% |
75% |
100% |
漳州 |
600 |
50% |
75% |
100% |
寧德 |
80 |
50% |
75% |
100% |
廈門 |
80 |
50% |
75% |
100% |
匯總 |
3000 |
50% |
75% |
100% |